房委會「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單位2023」(「居屋2023」)將於1月31日開始選樓。房委會同時提醒資助出售單位業主有關其單位的居住規定。
房委會發言人說,房委會會按申請類別的優先次序,分批發信邀請合資格申請者在指定時間前往樂富房委會客務中心選購「居屋2023」推售的單位。在選樓開始前7日起直至選樓期結束期間,我們會提供詳細資料的售樓說明書和價單,於樂富客務中心供公眾索取,以及指定網站瀏覽。
此外,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早前通過放寬資助出售單位的按揭安排,讓買家可獲得年期更長的按揭貸款。就一手市場出售的資助出售單位而言,租置計劃單位的按揭保證期將由最長25年延長至最長30年;綠置居項目和租置計劃單位的按揭還款期將由最長25年延長至最長30年。這些放寬措施將適用於「居屋2023」下推售的6個新建居屋發展項目及租置計劃回收單位。
房委會提醒,根據資助出售單位業主與房委會於購入單位時所簽訂的買賣協議,有關單位須由業主本人及名列同一申請表上的全部家庭成員居住。倘業主或其家庭成員事前未得房委會的書面同意,不再實際或永久居於該單位,房委會有權要求業主將單位轉讓回房委會,有關費用及支出概由業主負責。
此外,若發現業主違反有關規定,房委會將不會批准就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可供出售證明書」/「提名信」的申請,已發出的「可供出售證明書」亦會被撤銷,有關業主將不能於居屋第二市場出售該單位。
房委會與地產代理監管局亦有緊密聯繫,監管局稍後會發信予轄下持牌人,提醒有關資助出售單位的居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