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吉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張曉霈受賄一案。
菏澤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4年上半年至2022年夏天,被告人張曉霈利用擔任吉化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經理,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長,吉林市委副書記、市長,吉林市委書記,吉林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業務承攬、用地審批、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934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張曉霈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曉霈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張曉霈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二十餘人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