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寶能集團發布聲明稱,姚振華董事長正在正常工作。公司呼籲相關媒體停止傳播不實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會影響。對於傳播不實信息的媒體,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11月7日,深圳市羅湖區法院一則《查證結果通知書》在網上流傳,事關寶能及其實控人姚振華。該通知書稱, 因被執行人目前下落不明,本院無法有效通知被執行人到院接受調查,對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違反財產報告制度之行為,本院擬決定對其(或法人、主要負責人)實施拘留。經向銀行、國土、工商、證券、車管等相關部門調查,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處分的財產。上述通知書提到的被執行人為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能投資」)。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顯示,寶能投資法定代表人為姚振華。
該《查證結果通知書》落款為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11月10日,羅湖法院對此回復,具體情況正在核實。
據此前報道,針對姚振華「下落不明」的網傳消息,10日上午,寶能相關人士對中新經緯表示,該內容為不實信息,媒體未向寶能方面求證。他們從羅湖法院執行局了解情況得知,執行法官明確係法院新來書記員操作失誤,會盡快報給院裏領導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