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7日)上午在記者會上總結8月13日至9月2日行人安全行動的執法成果,合共在174個人車繁忙的地點執法,票控1785名違例行人,當中有四分之一是65歲或以上的長者,主要涉及不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等。
警方於7月31日至8月11日,動員交通總部與五大總區交通道路安全議會、香港交通安全隊逾550人,包逾150名警員、160名少年警訊、170名耆樂警訊成員和70多名交通安全隊成員,在50多個地點高調進行教育及宣傳活動,向市民發放紀念品和宣傳單張,以提高行人安全意識。
交通總部(行政)黎小慧警司。
在8月13日至9月2日,警方在全港五大總區轄下21個警區,共174個人車繁忙地點進行嚴厲執法行動。針對行人違例事項,打擊駕駛者不負責任駕駛行為,如不專注駕駛、不小心駕駛、危險駕駛。行動中共票控1785名違例行人,當中約四分之一的違法者是65歳或以上,常見違規包括不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約75%。在15米範圍內設有行人過路燈的行人過路處而沒有使用,約11%。在15米範圍內有行人過路設施而沒有使用,佔7%。
其他違例項目包括過馬路時疏忽危害到自身或他人安全,攀越或穿過路邊欄杆橫過馬路等。另外,亦票控2411輛違例車輛,違規行為包括駕駛時使用手提電話、不遵從路面標記和超速,涉違法事項大多是職業司機。
交通總部(行政)黎小慧警司表示,首3名最多違規的車輌分別是輕型貨車、的士和中型貨車,最常見違規行為包括駕駛時使用手提電話約7%,不遵從路面標記約5%;超速約2%。
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及支援總督察陳倩衡。
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及支援總督察陳倩衡表示,根據警方統計,行人違規成因主要是心急或貪方便,約四分三違例者在行人過路燈仍亮「紅公仔」燈號時衝過或跑出馬路。另外,即使行人天橋在附近,巿民因貪一時方便不使用。更有巿民穿越路面的中央分隔,跨越數條行車線,胡亂過馬路。
另外,黎小慧表示,本年首8個月共發生71宗致命交通意外,導致71人死亡,數字不單比去年高出34%,更是近3年來新高。
在交通意外死亡人士中,有44名是行人,佔62%,年齡在65歲或以上的有27人。其餘27人包括11名電單車司機、10名私家車司機、2名乘客和4名踩單車人士。意外原因包括超速、危險駕駛或失控。
新界南總區交通調查及支援總督察顧文佳講述一宗涉及長者致命交通意外,案件發生在本年8月中的中午時分,在荃灣一條繁忙的街道上,旅遊巴司機駕駛沒有乘客的旅遊巴,因交通情況收慢停下,但旅遊巴再起動時,沒有留意到一名89歲的長者沒有使用附近行人過路設施,而是靠近旅遊巴左邊車頭正在橫過馬路,長者被撞倒,下肢先後被旅遊巴前後車胎輾過,送院留醫15日後,在8月27日凌晨2時許死亡。
警方提醒市民,即使趕時間亦要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正確的過馬路心態非常重要,一旦發生意外後果嚴重,必須使用合法的行人過路設施,如行人天橋、行人隧道或斑馬線,以避免發生意外。(記者 區天海)
新界南總區交通調查及支援總督察顧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