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微消息,鄂州市推動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發布《關於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為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關於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要求,推動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我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鄂州市推動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