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陸委會24日會同台當局交通事務主管部門、經濟事務主管部門,公布自9月1日起恢復旅居及留學第三地的大陸人士來台觀光,以及部分放寬大陸人士來台商務交流。
在當天記者會上,台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並就恢復兩岸團體旅遊提出恢復數額、推動方式、相關準備事項等規劃內容。
關於放寬大陸人士來台商務交流,陸委會具體提出,自8月28日起恢復大陸人士申請來台從事參展及觀展、商務研習(含受訓)等短期商務活動交流。不過,行業標準分類涉及集成電路製造業、分離式元件製造業、半導體封裝及測試業、面板及其組件製造業等特定高科技產業,仍須通過專案申請。
在此基礎上,陸委會就參展、觀展、商務研習(含受訓)增列詳細規範。如參展部分,要求參展廠商承租的每一標準攤位(9平方米)2人,每增加一個攤位可增1人,原則上不得超過10人,停留期間限展前2天至展後2天。(圖源:中央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