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特區政府施政報告首次提及引入伊斯蘭金融以及在香港發展伊斯蘭債券巿場,並修訂了《稅務條例》和《印花稅條例》,使伊斯蘭債券的稅務安排等同於傳統債券的稅務安排。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會長陳志華表示自己前段時間受邀到馬來西亞,參觀證券交易所等,交流了伊斯蘭金融,受益頗多。
圖左為陳志華,圖右為馬來西亞外貿促進局商務領事 Mr. Yazrin Syakhairi Mahlan。
陳志華指,伊斯蘭金融並不是只有伊斯蘭教徒才可以交易的,其實這一體系覆蓋層面很廣,包括中東,東南亞非洲等等。而香港方面可以將資金存入伊斯蘭金融體系,同時非伊斯蘭教徒的人也可以銷售產品,都可以參與。他又表示,業界對此有一定的興趣,歡迎來香港做線上培訓,更歡迎來香港招商。
他又指 ,香港作為國家的窗口,要發揮國家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聯通的橋樑和超級聯繫人獨特作用,還應該匯聚和培養熟悉大陸法、普通法和伊斯蘭律法的人才,發揮協同效應。
現時,香港的伊斯蘭金融產品主要集中在伊斯蘭債券(Sukuk),並已經分別在2014年、2015年及2017年成功發行三批伊斯蘭債券,然而香港暫時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支持、協助和規管這些金融工具轉化為金融產品的平台,以致香港的伊斯蘭金融產品未能盛行。
香港亦需要引入熟悉伊斯蘭金融和教義的人才。跟傳統的金融產品不同,在伊斯蘭金融產品推出巿場前,必須經過伊斯蘭律法主管機關及伊斯蘭律法顧問核准。(記者 姚一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