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年下月開始,教育局昨日( 21日 )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就學校聘任教學及非教學人員須注意的事項,其中包括由2023/24學年起,所有學校新聘請教師均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如學校擬聘用已離開教育行業一年或以上的教師,亦必須向教育局申報其刑事定罪紀錄。
教育局指出,學校如果計劃聘用已離開教育行業1年或以上的教師,亦必須向當局申報刑事定罪紀錄。此外,新學年起,所有新聘教師亦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學校亦要考慮應徵者在培育學生成為德才兼備、愛國愛家和具國際視野等方面的能力。
教育局續指,去年年底已推出《教師專業操守指引》,清晰說明教師應有的專業操守和行為規範,鼓勵教師自覺遵守,保障學生福祉,守護教育專業,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局方會參考指引,處理教師涉嫌違反專業操守的個案。(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