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5日是首個全國生態日。在這個特殊的日子,生態文學如何講述「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從理念到實踐的中國故事?創設一項生態文學獎即「觀音山杯·生態文學獎」、創建「生態文學創作實踐基地」、走進國家森林公園開展生態文學採風創作活動,給予了積極回答。
觀音山杯·生態文學獎由中國作家協會社會聯絡部、中國林業生態作家協會、香港商報、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聯合發起創設,生態文化雜誌社和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管委會共同承辦。全國生態日當天,主辦單位攜諸多生態領域專家和生態文學創作者在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舉辦活動啟動儀式,就設獎宗旨、徵集要求等進行對外發布。
首屆觀音山杯·生態文學獎獎項總獎金額為50萬元,其中一等獎1名,獎金10萬元;二等獎3名,獎金各5萬元;三等獎 5名,獎金各3萬元;佳作獎20名,獎金各5000元。評獎和獎勵經費由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支持。
首屆觀音山杯·生態文學獎徵集時間為2023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徵集範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出版的與生態有關的漢語文學優秀作品,囊括散文、詩歌、辭賦、小說、劇本、評論、文論、報告文學等各類體裁。原則上要求的篇幅為:散文、評論、報告文學須4000字以上,小說須1萬字以上,詩歌須50行以上,劇本須3萬字以上。頒獎儀式將於2024年6月5日「世界環境日「在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舉行。
與會嘉賓在啟動儀式上,從不同角度闡述了創設觀音山杯·生態文學獎的重要意義和深遠影響,該獎項在首個全國生態日啟動,其本身的紀念性、示範性就十分突顯。獎項的設立必將推動生態文學創作更加豐富活躍,倡導文學創作給予更多的生態視野,創作更多的生態文本佳作。同時,與會嘉賓對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積極支持此項文學大獎,給予了充分肯定。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董事長黃淦波表示,希望以此喚起更多的作家關注生態,積極創作生態文學作品,打造出生態文學的創作高地。
據悉,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作為全國首家民營國家森林公園,多年來一直堅持科學規劃、有序開發、生態優先、服務社會的發展理念,成為廣東獨具發展特色的綜合性文化旅遊企業。尤其是近年來,觀音山在創新發展、回報社會、肩負使命的企業發展戰略中,還不斷傳播良好的企業價值觀,增強景區文化軟實力,舉辦了一系列鮮明特色的文學、文化、文藝活動,在生態文學探索、推動森林文化傳播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當天,與會嘉賓和作家還參加了「全國生態日廣東觀音山和梧桐山國家森林公園生態文學採風創作活動」,參觀遊覽觀音山和梧桐山,了解生態保護基本情況,採訪生態保護先進人物。作家們還在觀音山和梧桐山進行了文化藝術林植樹,為觀音山和梧桐山共添新綠。
中國作協社聯部和中國林業生態作家協會共同向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和梧桐山國家森林公園分別授予「生態文學創作實踐基地」牌匾。(吳梅菊)
首屆觀音山杯·生態文學獎徵集啟事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促進生態文學創作高質量發展,充分展示新時代生態文學成就,講好生態中國和美麗中國故事,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共建地球生命共同體貢獻文學力量,由中國作家協會社會聯絡部、中國林業生態作家協會、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香港商報社共同創設觀音山杯·生態文學獎。
首屆觀音山杯·生態文學獎組委會,現面向社會發布徵集啟事:
一、徵集及頒獎時間
征 集: 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頒 獎: 2024年6月5日
二、獎項及獎金設置(總獎金額人民幣50萬元)
一等獎:1名,獎金10萬元。 二等獎:3名,獎金各5萬元。
三等獎:5名,獎金各3萬元。佳作獎:20名,獎金各5000元。
說明:獎金一律以人民幣支付,所有獎金均為稅前,獲獎者自行完稅。獎項允許有空缺。獎項經費由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支持。
三、徵集範圍及評獎基本原則
(一)徵集範圍
1.觀音山杯·生態文學獎的評選範圍為所有與生態有關的文學作品,無論散文、詩歌、辭賦、小說、劇本、評論、報告文學。首屆參評作品系黨的十八大以來公開出版的漢語作品集和公開發表的單篇作品(散文、評論、報告文學原則上須4000字以上,小說原則上須1萬字以上,詩歌原則上須50行以上,劇本原則上須3萬字以上)。
2.獲過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等全國重要文學獎項的作品不得參評,獲過其他「生態文學獎「"自然文學獎「的作品不得參評。
3.用少數民族文字創作的作品,作者應以其漢語譯本參評。
4.用外國文字創作的作品,作者應以其漢語譯本參評。
5.多卷本作品應以全書參評。
6.書籍必須提供原件八份,報刊發表的作品必須提供原件一份、複印件七份;獲獎作品須提供電子稿。
(二)評獎基本原則
觀音山杯·生態文學獎堅持思想性與藝術性統一的原則。作品應有深刻豐富的思想內涵,展現人類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價值理念。鼓勵題材及體裁的多樣化,鼓勵滿足人類精神文化需求的生態文學主題作品。對於書寫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發展的作品,關注生態保護典範人物和事跡的作品,尤應予以關注。
四、申請參評辦法
1.作者可以個人身份實名提交作品參評申請,亦可由出版單位或發
表媒體推薦參評(須徵得作者本人許可)。作者本人或推薦單位,須填寫「首屆觀音山杯·生態文學作品參評申報(推薦)表「(在觀音山官網和微信公證號,林業生態作家官方微信公眾號,生態文化雜誌官方微信公眾號,香港商報官網及APP上,均可下載)。每部推薦作品須附推薦意見、作者簡介、1500字以上作品梗概和作者授權簽字蓋手印(或推薦單位公章)。上述各項材料須同時提供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本。
2.紙質材料和參評作品(按要求份數)須掛號或快遞寄至:廣東省東莞市樟木頭鎮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觀音山杯·生態文學獎徵集辦公室 關女士 電話:0769-87700289,手機:13377703237,電子郵箱:zglystzjxh@163.c·m。
作品徵集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以掛號信郵戳或快遞簽收時間為準。
五、評獎結果公布和頒獎
1.組委會屆時將邀請相關領域學者、著名作家等擔任評委,進行嚴格評
選。
2.組委會審核後公布評獎結果,並在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舉行頒獎儀式,向獲獎作者頒發獎金和證書。
六、版權約定
主辦方有權將獲獎作品通過報刊雜誌、圖書、新媒體和朗誦等形式,對作品全文或部分摘錄進行宣傳推廣,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權。凡申報者均視為同意評獎活動的版權約定。
七、解釋權
1.觀音山杯·生態文學獎組委會、評獎辦公室依據參評條件對所徵集的作品進行審核。如發現不符合參評條件的,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評及獲獎資格。
2.觀音山杯·生態文學獎為邀約參評形式。凡參評本獎項,即是認可本啟事內容、評審規則及結果。本啟事及獎項規則解釋權歸組委會所有。
首屆觀音山杯·生態文學獎組委會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