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有意圖煽動他人犯分裂國家或侮辱國歌的四類人士,以任何方式發布、廣播、表演、刊印或出售黑暴「獨歌」《願榮光歸香港》,包括歌曲旋律、歌詞及改編版,案件日前在高等法院開庭聆訊。律政司一方指出,如無禁制令,歌曲繼續傳播會增加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希望法庭頒發禁制令以保障國家安全,又透露一旦獲批禁制令,社交平台須將該首「獨歌」下架,否則將違反禁制令的規定。案件將於周五判決。
毋庸置疑,該歌曲含有煽動性內容,鼓吹暴力、分裂,更多次被人有心或無意地誤當作「香港國歌」,對國歌造成侮辱和貶損,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嚴重聲譽損害。律政司申請禁制令禁止「獨歌」傳播,合法合情合理,與損害言論自由更是風馬牛不相及,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或地區會將煽動分裂的歌曲視作言論自由,禁制「獨歌」有堅實的法理依據。同時,這次禁制「獨歌」引起社會不少的討論以至爭議,一些人更將事件上綱上線,藉此對抗政府的執法,也反映香港當前確實面對嚴重的「軟對抗」風險,反中亂港勢力死心不息,通過不同渠道鑽空子挑戰國家和香港安全。貫徹執行國安法,重錘打擊「軟對抗」,絕不能有絲毫放鬆。
「軟對抗」操弄意識形態反政府
事實上,要討論「軟對抗」,首先要了解什麼是「軟對抗」。「軟對抗」主要是用作區別「硬對抗」而來,是指一些人透過媒體、文化藝術等渠道,煽動仇恨、鼓吹暴力,燃燒被激化的情緒,從而危害國家安全。與「硬對抗」相比,「軟對抗」更加隱匿、更着重於意識形態領域的煽惑,主要通過媒體、輿論、文化載體等進行操弄,是一種軟性的政治對抗,所以稱為「軟對抗」。《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一法定香江的效果有目共睹,基本崩解了反對勢力發動大規模騷亂的能力,截斷其背後黑金鏈,並且加強了對遊行示威的規管,反中亂港勢力面對全方位的遏制,因而將抗爭的重點放在「軟對抗」之上。
從事「軟對抗」的人本身就是對政府充滿憎恨,只不過他們現在無能為力,這些人沒有能力離開香港,又抗拒接受香港新秩序,於是以「軟對抗」在社會上持續搞事。不論是「港獨」歌曲的傳播、網上的抹黑和造謠,還是破壞器官捐贈,背後都不是什麼言論表達自由,而是要抹黑打擊政府,這是「軟對抗」最鮮明的一個本質。
真正問題是隨着「軟對抗」愈演愈烈,香港卻缺乏足夠的工具特別是法律手段去應對。其實,特區政府也有採用其他法律手段,例如律政司司長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公眾人士在網上或任何平台傳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指有關歌曲自2019年起開始廣泛流傳,歌詞內容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而有關歌曲近期亦多次被錯誤表述為「香港國歌」,對國歌造成侮辱,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嚴重損害。通過禁制令等手段打擊「軟對抗」,未來可能會陸續有來,形成法律的震懾力,反對勢力才會真正知所進退。
遏止「軟對抗」法律手段須充足
但同時,針對新的政治形勢和風險,特區的法律都需要與時俱進,增加更多法律工具。包括盡快、盡好地完成23條立法,加強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工具,現時本港一些法例也需要因應最新形勢作出修改及完善,令執法部門有更多的法律工具遏止「軟對抗」,從而令反中亂港勢力不敢造次。應對「軟對抗」關鍵還是靠依法辦事,令法律界線愈加清晰,令搞事者不敢亂來。這樣,香港社會才能真正集中力量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更好地發揮自身的優勢,沒有穩定、安全的環境,香港又談何發展?
有些人認為,政府不應對「軟對抗」太過上綱上線,不要自我製造政治對立,應該做好經濟民生工作爭奪人心,這種說法當然無錯,但問題是現時還在搞「軟對抗」的人,是因為經濟不好、上不到樓、上流無望而反政府嗎?不是的,他們大多是因為意識形態、因為反中亂港的政治立場而反政府,對於這些人如果苦口婆心的勸說有效,還會有2019年「黑暴」嗎?貫徹落實國安法是香港重中之重,絕不能有絲毫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