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今日(15日)回應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 現時所有在職的約18萬名公務員,包括2020年7月1日前已加入特區政府的公務員,已經簽署聲明;另有129人在無合理解釋下不理會,或拒絕簽妥及交回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他們已於去年年底或之前離開政府,包括被終止聘用、被着令退休、自行辭職或本身違反紀律被革職等。
曾國衛指出,特區政府已按《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要求落實有關區議員宣誓的規定。所有現任區議員皆已宣誓。公務員事務局先後在2020年10月及2021年1月引入安排,分別要求新聘公務員及現職公務員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而自2020年10月起,簽署聲明是獲聘任為公務員的條件之一,必須完成方會受聘。至於受聘/獲任命擔任較高級職位(如常任秘書長和部門首長)的公務員,亦須宣誓。
曾國衛續指,簽署聲明的要求亦擴大至涵蓋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後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所有相關的在職非公務員政府僱員已經簽署聲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職及兼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人數分別為10319及6899,而全職及兼職退休後服務合約僱員的人數則分別為5195及860。在實施簽署聲明的要求後,有149名全職及386名兼職非公務員政府僱員,在沒有合理解釋下不理會或拒絕簽妥和交回聲明,他們在2021年8月或之前已悉數離開政府。
曾國衛表示,政府正積極制訂合適其他公職人員宣誓的方案安排,稍後會盡早向立法會匯報相關情況。(圖: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