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5日通報,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山東省監察委員會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山東省泰安市監察委員會對海關總署財務司原副司長、一級巡視員賀業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賀業民喪失理想信念,目無黨紀國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干預政府採購招標工作;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賀業民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關總署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賀業民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賀業民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山東省泰安市監察委員會已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