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今日(14日)公布,由於1628電訊有限公司(IDD1628)違反其服務營辦商牌照(牌照編號第1321號)(該牌照)一般條件第5.1條及特別條件第3.1和13.2條,通訊局決定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第34(4)條暫時吊銷該牌照。
通訊局指,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於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接獲11宗消費者投訴,指無法透過客戶服務途徑聯絡IDD1628,以及該公司未有處理客戶終止國際直撥電話服務的要求。經考慮通訊辦提交的調查結果,通訊局於今年2月24日裁定IDD1628違反該牌照一般條件第5.1條有關持牌人須以通訊局滿意的方式提供良好及有效率服務的規定,並向IDD1628施加罰款7萬元。IDD1628未有在指定限期內繳交罰款或向通訊局作出任何回應。
通訊局續指,其後通訊辦於3月24日根據該牌照特別條件第3.1和13.2條,要求IDD1628提交與其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就違反一般條件第5.1條所實施的糾正措施、國際直撥電話服務的營運狀況及逾期未交的對外電訊通訊量統計報表、與其電訊系統有關的紀錄等資料;惟IDD1628在指定限期內未有向通訊局提交任何資料或作出任何回應。
通訊局說,經考慮通訊辦的進一步調查結果,局方認為IDD1628持續違反該牌照一般條件第5.1條及違反特別條件第3.1和13.2條,故決定由即日起暫時吊銷該牌照至牌照到期日,即2022年11月30日。
通訊局表示,根據通訊辦所悉,IDD1628自本年第一季起已停止營運國際直撥電話服務。通訊局提醒消費者,由即日起切勿購買任何IDD1628提供的電訊服務或為其賬戶增值。(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