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陽市教育局9月3日在其官網上通報,2020年12月2日晚,南陽市第二中學校(第三完全學校校區)發生學生張某某墜樓事件,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張某某,男,漢族,歿年15歲,2020年9月入學,在校寄宿。經查,2020年12月2日22時30分學生宿舍樓關閉後,查寢老師發現張某某未在寢室,隨即在宿舍樓內尋找。當晚23時07分,保安在校園內巡查時發現張某某俯臥在教學樓前地上呻吟,立即報告值班人員並撥打120。23時35分120急救人員到達現場,由班主任隨救護車護送至醫院。搶救2小時後張某某不幸死亡,公安機關迅速介入調查。
2020年12月17日,高新區公安分局經過調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家長對此認定結論不認同,提出進行法醫學鑑定,公安機關委託由死者親屬指定的武漢某大學醫學院法醫司法鑑定所,於2021年1月25日對張某某屍體進行法醫學鑑定,鑑定意見為「符合生前高墜傷致創傷性失血性休剋死亡」。張某某家長對鑑定結論不認同。2021年5月5日,高新區公安分局依法做出不予立案決定,張某某家長提出複議。南陽市公安局邀請省內法醫和刑事技術專家對該事件全面復查覆核,於8月18日作出「維持不予立案」決定。
該事件發生後,南陽市教育局第一時間成立事件處理專項工作小組,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全力安撫張某某家長,做好善後工作,同時做好學校師生思想穩定和心理疏導工作,努力消除該事件對師生心理造成的影響。
南陽市教育局表示,「對於張某某的不幸離世,我們深感痛心和惋惜,將深刻汲取教訓,進一步提高學校管理水平,確保每一個孩子都能夠平安健康成長。期待社會各界加強對學校工作的監督,攜手創造珍愛生命、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