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一名大專男生在旺角非法聚集聲援,他被捕後承認一項暴動罪,今日(2日)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30個月。
法官許肇強判刑指,暴動屬嚴重罪行,須判刑阻嚇,防止同類事件重演,否則社會需付上沉重代價,有違公眾利益。許官以4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32個月,指被告已受沉重教訓,並獲家人支持,再減刑至30個月。
被告賈鈞善,承認於前年11月19日,在旺角彌敦道近咸美頓街的公眾地方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