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分子前年11月非法佔據理工大學校園期間,替暴徒煮飯的「熱血公民」前成員、「廚房佬」施漢恒今年1月至5月期間多次被捕,並於早前就4宗案件承認傷人、普通襲擊及阻差辦公等6罪,今日(19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最終判囚14個月4星期。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精神科報告指被告不適合判入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因被還押期間接受治療,其情況漸趨穩定,之後可接受門診式治療。她又指,其中3案涉及暴力,部分情節嚴重,尤其被告在擔保期間犯案,全數刑期理應分期執行即監禁約18個月,惟顧及刑期總體性,最終判監14個月4星期。
被告施漢恒,分別於4宗案件中承認共6罪,包括兩項普通襲擊罪、一項傷人罪、一項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務人員的命令罪、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兩項「普通襲擊罪」指出,他分別於今年1月18日及2月18日,在尖沙咀美麗都大廈一單位及旺角塘尾道一大廈天台襲擊一名姓韓女子。
「傷人罪」指被告於今年4月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近塘尾道交界,非法及惡意傷害梁鎮鋒。「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務人員的命令罪」指被告於今年4月30日,在港鐵太子站B1出口外,督察級或以上的警員作出或發出的命令。而阻差辦公罪則指,被告於同日同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則指被告於今年5月6日在深水埗欽洲街78號至86號地下麥當勞地下內,襲擊陳姓男子。(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