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福田區司法局召開社區矯正法務官試點工作部署會並舉行首批社區矯正法務官(以下簡稱「法務官」)聘任儀式, 3名「法務官」受聘持證上崗,這標誌着深圳市在全國率先開展的「社區矯正法務官制度」工作拉開序幕。據悉,下一步福田區10個街道司法所都將配備「法務官」,深圳社區矯正工作隊伍從此注入新的力量和新的元素。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實施一年來,深圳社區矯正對象增加了近50%,且數量一直保持上升趨勢,截至目前,深圳社區矯正對象超過4000人。面對不斷攀升的社矯人數和監管壓力,深圳社區矯正工作面臨專職隊伍不足、專業力量薄弱、法律風險點多等一系列問題。基於此,深圳市、區社區矯正部門密切配合,積極探索「社區矯正法務官制度」。經過反覆研究論證,確定在福田區司法局進行試點,由該區聘任一批具備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組建一支素質高、專業性強的「法務官」隊伍,專職從事社區矯正工作。
「社區矯正法務官制度」為「法務官」設置了「硬」門檻,要求「法務官」擁有法律本科以上學歷,並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具備相應資格。 「法務官」既是「合規官」又是「風控官」,將承擔起法律文書審查、執法合規審核、執法行為監督、制度機制建設、社矯對象教育訓誡等工作職責。司法所及各級社區矯正機構的法律文書,社矯對象請銷假、訓誡,社區矯正工作程序和執法行為,都需「法務官」前置審查並簽署意見,從而構築法律風險防控「防火牆」,建立起執法、管理、教育「三位一體」的常態化工作機制,打造社區矯正工作的深圳品牌和特色。
福田區司法局局長蔡曉認為,社區矯正工作的高質量開展,關乎社區矯正對象能否順利融入社會,關乎能否預防和減少犯罪從而共建和諧社區。而「法務官」的引進,將有效緩解社區矯正工作隊伍人員薄弱、專業知識不足、規範程度不高等現實困境,切實提高社區矯正行政執法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全面提升福田區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多元化、法治化水平。他希望「法務官」切實履行好自身職能,擔負起時代賦予的使命和責任,為打造社區矯正工作「福田模式」作出貢獻。(徐艷瓊 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