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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學修:「民陣」 違法必究 不容置疑

張學修:「民陣」 違法必究 不容置疑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1-08-16 18:17:24 來源:香港商報網

 8月15日,以反中亂港為己任的非法組織「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宣布解散。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張學修指,臭名昭著的反中亂港團體「民陣」宣布解散,大快人心。「民陣」成立於2002年,旨在反對23條立法,一直衝擊「一國兩制」紅線,搞亂香港,惡行罄竹難書。逃避不等於逃責,「民陣」的解散不能「將功贖罪」,一來,解散不是「功」,反中亂港確是「罪」;二來,違法必究,執法必嚴,追究「民陣」法律責任旨在向全社會釋出非法團體必將受到嚴懲的正義信息,杜絕類似禍港團體死灰復燃。

 張學修表示,和早前宣布解散的「教協」一樣,「民陣」是徹頭徹尾的政治組織,一切以「民主」、「公義」為口號的活動都是旨在吸引眼球,掛羊頭賣狗肉,政治目的明顯。「民陣」的標誌性「代表作」便是每年的「七一」遊行,成功吸引眼球,以「民主」幌子騙取熱心市民捐款。透過「七一」遊行等「紀念」活動,成功醞釀暴動情緒,埋下禍根。趁機累積多年洗腦經驗,煽動青年參加暴動,以「影響力」聚集群眾力量,成為立法會拉票「籌碼」,博得支持,讓反中亂港者進入議會,污染議會多年。

 張學修又指,「民陣」造反有理的處事風格「培養」出部分激進人士,青少年被洗腦主動上場的鏡頭屢見不鮮。其背後的煽動性、顛覆性罪行明顯,嚴重觸犯國安法,應依例判刑。

 張學修續指,然而「民陣」並合法非團體,以上行徑完全是在非法情況下進行。其成立19年來,一直沒有註冊,觸犯《社團條例》,團體的負責人、骨幹等可被判監禁3個月。此外,「民陣」在經濟方面的罪行亦不容小覷,其具有禍港政治團體,不明來歷黑金往來的特質。「民陣」自成立以來有數以百萬元的不明來歷資金,用途和去向均不詳。多次借用成員戶口收受捐款,涉嫌幹犯洗黑錢罪。

 張學修強調,作為非法團體,有了黑金支持後,勾結外部勢力、兄弟團體大肆搞亂香港成為必然。「民陣」曾勾結外國勢力,與「支聯會」等團體「要求」聯合國就多宗「酷刑」作出調查和檢查等。勾結外國勢力干預立法會選舉等更是家常便飯。「民陣」嚴重幹犯國安法罪證確鑿,不容姑息。

 張學修認為,自國安法在港立法後,一切反中亂港活動、團體通通被清除乾淨,無所遁形;愛國者治港新要求落實後,反對派慣用的「大罵議會」伎倆已無處發揮,大快人心。作為守護國家安全的「萬能法例」,國安法在香港的作用始終明顯。即使部分罪行在較早前發生,仍難逃法律追溯期。「民陣」過往罪行令人髮指,必追究到底,警方須蒐集證據抓拿,向社會樹立正面觀念,杜絕一切以團體形式反中亂港的苗頭,遠離所有危害國家安全行徑,避免再有市民備受煽動誤入歧途。

 張學修最後說,近日「教協」、「民陣」的解散,充分顯示非法團體在香港沒有生存空間。一切以暴力、反動勢力為主的團體活動必將取締。目前已有的類似團體須陸續解散,其遺留的罪狀,過往罪行必須予以追究,犯罪者必加重判刑。反中亂港的團體已禍港多時,必須予以清算,才能彰顯法治公義,還市民一個風清氣正的香港。同時社會必須樹立相關法律共識,培養公民意識,發現類似禍港行徑必須舉報,時刻留意類似禍港苗頭的產生,成為國家安全、香港繁榮穩定的最佳守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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