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九龍城一間補習社的3名人員被捕,包括一名男董事、一名女補習導師和一名女銷售員,涉嫌提供補習服務時作出虛假聲稱,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經調查後,香港海關昨日(12日)再拘捕該補習社一名懷疑違反《條例》的21歲女補習導師。
據了解,海關在跟進調查時發現,該補習社一批關於該名21歲女補習導師的宣傳品附有虛假聲稱,指該女導師在公開試考獲特定優異成績,與事實不符。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女子現正保釋候查。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犯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