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報道,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透露,2021年8月13日上午,上鐵法院對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分別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趙某(另案處理)處所銷售的減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況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單價對外銷售。至案發,被告人郭美美銷售減肥糖100餘盒,收款人民幣7萬餘元。其間,被告人郭美美還幫助被告人汪鄒雅向趙某訂貨、付款,共同銷售減肥糖4盒,收款人民幣2796元。案發後,公安機關從查獲的涉案減肥糖中檢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的行為均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庭審中,針對公訴機關的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及其委託的律師進行辯護,充分行使其相關訴訟權利。
庭審結束後,上鐵法院將擇期對本案進行宣判。
部分上海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上鐵法院特邀監督員旁聽了案件的審理。
圖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