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分時電價新機制,要求各地結合當地情況推行分時電價,提升電力系統整體利用效率,促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
分時電價簡單理解,就是對電力進行分時段計價。最典型的分時電價就是目前很多地方已經推行的峰谷電價。新的分時電價機制把一天24小時分成高峰、尖峰、平段、低谷、深谷等多個時段。每個時段的電價都不一樣,高峰和低谷的電價差在3到4倍。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市場與價格所研究員 楊娟:高峰時候實行比較高的價格,低谷時候實行比較低的價格。尖峰電價就是在高峰的基礎上進一步地針對1到2個小時,在高峰電價基礎上提高20%。我覺得這個政策實施以後,效果也會是比較明顯的,能夠有效地降低尖峰負荷。
同時,在日內用電負荷或電力供需關係具有明顯季節性差異的地方,要健全季節性電價機制。水電等可再生能源比重大的地方,要建立健全豐枯電價機制,合理確定時段劃分和電價浮動比例。
專家介紹,此次出台的新機制進一步明確了分時電價的範圍,擴大到了除國家有專門規定的電氣化鐵路牽引用電外的,執行工商業電價的電力用戶;對部分不適宜錯峰用電的一般工商業電力用戶,可研究制定平均電價,由用戶自行選擇執行。
電能無法大規模存儲,生產與消費需要實時平衡,不同用電時段所耗用的電力資源不同,供電成本差異很大。在集中用電的高峰時段,需要加強電網建設、調動高成本發電機組頂峰發電,供電成本相對較高;反之,在用電較少的低谷時段,供電成本低的機組發電就可以保障供應,供電成本相對較低。分時電價是基於電能時間價值設計的,引導電力用戶削峰填谷,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經濟運行。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市場與價格所研究員 楊娟:高峰需求增加的這種投資成本要佔到整體的電力成本的1/2—2/3以上甚至更高,這些投資需求主要是由高峰用電的需求來決定的,所以如果說減少高峰的用電需求的話,可以適度減少投資需求。
上世紀80年代初開始,我國逐步在各地推行分時電價機制。截至目前,已有29個省份實施了分時電價機制。當前,我國新能源裝機規模不斷擴大,電力消費結構加快變化,用電負荷呈現冬夏「雙高峰」特性,保障電力安全經濟運行面臨更大挑戰,對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提出了迫切要求。
電力規劃設計總院副總工程师 劉慶:這次電價機制的主要的亮點是加大了峰谷電價的價差,應該說給了我們調節能力一個更強的信號。從長遠看,對我們的雙碳目標的實現應該說有積極的推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