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海關消息,近日,該關在出口貨物中查獲一批偽瞞報的第1類危險貨物煙花爆竹,重約15噸。
此前,廣州海關所屬南沙海關關員在對一票申報為「拉手」的貨物開展查驗時,發現在集裝箱內側堆放有大批用簡易編織袋包裝的紙箱,紙箱內有大量未向海關申報、沒有任何危險品標誌且未使用危險貨物包裝的管狀煙花爆竹。經清點,該批煙花爆竹重約15噸。
煙花爆竹屬於第1類危險貨物(爆炸品),在物流、倉儲和運輸過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發燃燒甚至爆炸事故,對航運物流、生產管理和社會安全有極大的安全風險隱患。
海關提醒:出口煙花爆竹等危險貨物必須經相關部門許可並在取得相應資質的口岸出口,且必須符合國家對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儲存的相關規定要求。對於非法出口煙花爆竹等危險品的行為,海關將予以嚴厲打擊。(記者 黃裕勇 通訊員 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