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午,記者在《江西省鄱陽湖流域總磷汙染防治條例》新聞發布會上得知,2024年1月1日,將正式施行《江西省鄱陽湖流域總磷汙染防治條例》,這是全國首部針對湖泊總磷汙染防治製定的省級地方性法規,也是江西以「小切口」立法解決生態環境大問題的重要嘗試以及全力打造國家生態文明建設高地的具體行動,具有重要意義。
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廳長李軍表示,《條例》主要分為總體原則、汙染防治措施、保障措施、法律責任及附則四個部分。主要明確了鄱陽湖流域總磷汙染防治各方責任,規範和完善了鄱陽湖流域總磷汙染防治全過程管理,對農業面源、生活源、工業源、船舶移動源的源頭管控、過程治理方面規定了詳細的防治措施。建立健全總磷汙染防治保障機製,建立監測數據共享機製;鼓勵、引導公眾參與鄱陽湖流域總磷汙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水資源合理利用、促進綠色發展、科普宣傳等活動。設置鄱陽湖流域總磷汙染防治有關罰則,明確了公職人員在鄱陽湖流域總磷汙染防治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法律責任等。
下一步,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還將持續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強化多層級、多形式宣傳,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講座等方式,讓《條例》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彭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