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江西省新汙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新聞發布會。
發布會現場
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處長鄒寒山介紹,《工作方案》充分考慮江西省新汙染物治理及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控基礎薄弱、資源配置不足等因素,將「建立健全江西省化學物質環境信息數據庫、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製度體系和管理機製,新汙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作為成效目標。
同時,將於2025年完成一批高關註、高產(用)量、高環境檢出率、分散式用途化學物質的環境風險篩查與環境風險評估;動態發布江西省重點管控新汙染物清單;對重點管控新汙染物實施禁止、限製、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設定為工作目標。
圍繞新汙染物治理的具體內容,《工作方案》提出了4個方面17項重點任務,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新汙染物治理體系、開展新汙染物環境風險篩查與評估、實施分類治理和全過程環境風險管控及加強新汙染物治理能力建設等。
「《工作方案》提出的17項重點任務,可以進一步解析為『18字方針』。」江西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副主任付忠誠表示:「即強基礎、建體系、補短板、提能力、推治理和促創新。」
據了解,當下江西正逐漸補齊新汙染物監測能力的短板,對照《重點管控新汙染物清單(2023版)》14類23項指標,現已具備全氟辛基磺酸、六氯丁二烯、林丹、滴滴涕等9類10項指標的新汙染物監測能力,2023年江西省將補齊三氯殺蟎醇、壬基酚、喹諾酮類抗生素等監測能力的短板。
據悉,新汙染物主要包括國際公約管控的持久性有機汙染物、內分泌幹擾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是新汙染物的主要來源。(周萬里 蔣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