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河南省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在河南鄭州開幕。出席此次會議的河南省政協委員、河南中砥律師事務所主任黃允建議:從無障礙環境建設為視角,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建設宜居城市。
河南省政協委員、河南中砥律師事務所主任黃允
黃允介紹,改革開放以來,人民群眾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城市建設日新月異,基礎設施尤其是公共交通參與人的出行條件得到極大改善。但伴隨着中國「老齡化」社會的提前到來(據有關部門統計,中國現有60歲以上老人近6億人),對城市「無障礙環境」建設的要求將更高、更具體。
目前,城市公共基礎設施中交通出行設施的現狀存在:應設而未設、雖設但落後、佈局分佈不科學、維養不到位、部分設施被破壞無法使用等諸多問題。這些問題嚴重降低了城市運行效率,降低了公共交通出行人的體驗,甚至對殘障人士、老年人、婦女兒童的出行安全構成嚴重影響。這些問題都需要認真對待、妥善解決。因為,一個社會對待弱者的態度是這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尺。
「經濟發展水平決定了城市建設投入的規模。雖然我國現在城市建設日新月異,但為數眾多的基礎設施屬於老舊設施,對這些老舊設施進行改造升級需要大規模的資金投入,資金投入的規模是城市公共交通通行條件的基礎和保證。在這個過程中既要加大投入又不能搞重複建設,真正做到『好鋼用在刃上』。」 黃允表示,造成城市基礎設施尤其是公共交通出行設施落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城市運行和設計理念決定了公共交通出行措施的設計和建造及佈局水平。城市運行和設計理念的提升也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這個過程中,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們需要不斷的向世界先進全方位學習,並大大提高前瞻性。城市建設不是拍腦袋決策,要杜絕完全追求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而置科學論證、科學決策、科學實施予不顧的情況。
另外,職能部門的履職盡責程度決定了後期管養維護的狀態。城市公共交通出行設施的建設、運行、管養是需要住建、交通、公安、城市執法等多部門共同盡責的一件事,只有多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才能保障和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設施的使用和出行體驗。在管理過程中要避免集體負責但最終無人負責或者無部門負責的情況出現。
黃允表示,立法層面統一性法律規定的缺失造成了職權不分、責權不清。在2022年10月以前,我國長期缺少《無障礙環境建設法》的立法,2022年國家啟動《無障礙環境建設法》的立法工作,並面向社會徵集意見,立法一旦完成,在無障礙環境建設方面將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接下來就是如何貫徹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問題。現代社會治理必須建立在依法而為的前提下,法律也將是最後的權利保障屏障。
鑑於《無障礙環境建設法》在不久的將來即將出台,黃允建議由住建廳、交通廳、公安廳牽頭對全省範圍內城市基礎設施中分屬公共交通出行部分中應發揮無障礙出行功能的設施設備進行大排查,檢查安全性、耐用性、進行必要的升級改造,各自認領自己部門的管理範圍和對應的設施設備,並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和公安機關各司其職嚴格執法保障無障礙出行條件不受阻、能發揮作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建設宜居城市。(記者 王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