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瀋陽推出新政策。
據12月13日瀋陽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消息11月24日,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瀋陽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區域內全面實施。
據悉,《實施辦法》公平覆蓋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按照「先保險後救助」的原則,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補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綜合保障,聚焦減輕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確保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響基本生活。
《實施辦法》擴大了醫療救助對象範圍。立足全面脫貧後的新發展階段,建立更加全面、長效、系統的救助機制,將醫療救助對象範圍擴大到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將救助對象統一規範為特困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脫貧人口等困難群眾。還包含了不符合特困人員、低保或低保邊緣家庭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因病致貧重病患者。
《實施辦法》規範了醫療救助政策標準。在資助參保政策方面,特困人員、孤兒、低保對象、脫貧人口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給予60%資助。
在醫療救助費用範圍方面,醫療救助費用主要覆蓋救助對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因慢性病長期服藥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長期門診治療的費用。嚴格執行國家、省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支付的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在醫療救助模式上,對困難群眾實施基本救助和傾斜救助雙重救助模式,特困人員、孤兒的醫療救助水平顯著提高,預計提高約10個百分點。其中對因患嚴重精神障礙疾病的醫療救助對象住院所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全額救助。對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實施一次性醫療救助。
另據發佈會消息,截至2022年11月末,瀋陽市困難群眾11.4萬人全部納入醫療救助範圍,共實施醫療救助9.9萬人次,醫療救助資金支出6500餘萬元。對脫貧人口實施三重製度保障2.3萬人次,三重製度保障資金支出2600萬元,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三重製度保障報銷比例達到92.4%,有效防止發生規模性返貧。
2020-2022年,瀋陽市各級財政累計投入醫療救助資金3.3億元,累計救助困難群眾63.4萬人次。同時市財政局還安排醫保基金執法辦案經費、舉報獎勵經費、定點醫療機構考核經費、醫保信息系統建設維護等經費7048萬元,有效保障了醫保基金安全高效運行。(瀋殿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