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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五年間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4202件,總標的逾920億元

2022-09-13
来源:香港商報網

    9月13日下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佈了《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審判白皮書(2017-2021)》,並首次發佈《上海涉外商事審判域外法查明白皮書(2015-2021)》及典型案例。會上還發佈了《上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審判典型案例選》。為滿足中外人士的需求,此次發佈的內容均採用中英文對照體例。

    白皮書顯示,2017至2021年五年間,上海法院共受理一、二審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4202 件,審結4294件,總標的額達920餘億元,其中1000萬元以上的大標的額案件收案數量穩定。結案方式仍以判決為主,但調解、撤訴比例有較大提高,多元糾紛化解機製成效日趨明顯。

    從收案類型上看,上海法院一審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收案數量占前三位的類型為借款合同糾紛、買賣合同糾紛、股權轉讓糾紛,佔40.33%,其他相對較多案件類型為服務合同糾紛、合夥合同糾紛、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可以看出,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中涉及公司融資、對外交易、股權結構等傳統糾紛案件數仍占較大比重,但案由呈現多樣化趨勢。

    從案件所涉國別和地區來看,涉外商事案件共2989起,涉及76個國家和地區,其中超過半數涉及美國、日本、加拿大等傳統貿易夥伴國。

    涉「一帶一路」國家案件數量增長明顯,收案數量464件,占涉外國當事人案件收案比例15.52%,且所涉國別範圍增多,共涉及汶萊、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新加坡、菲律賓等44個國家。其中,涉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一帶一路」國家收案量已躋身涉外國當事人前十位。涉港澳台案件共1213起,其中涉香港地區當事人案件最多,共731件;涉台灣地區當事人案件次之,共448件;涉澳門地區當事人案件3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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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體而言,數據反映出上海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當事人司法需求逐年上升,商事交易秩序較為穩定,市場規則以及法律解決爭端的可預期性較明晰,公開、公正的法治化營商環境逐步顯現,呈現三個主要特點:一是市場主體參與度廣,案件類型全面多樣,顯示市場主體在更廣領域、更深層次參與投資、貿易活動;二是經濟形態新穎性高,交易模式日益精細,涉及高新技術、網絡科技、投資諮詢等多個產業,也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加工貿易等不同貿易類型;三是投資者保護需求強,公司治理問題凸顯,涉及公司權益及股東權益紛爭的新類型投資案件及因投資企業內部治理問題而引發的糾紛增多。

    此次發佈會上,上海高院首次發佈《上海涉外商事審判域外法查明白皮書(2015-2021)》及典型案例,對七年間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情況及相關機制建設成效等進行了梳理。

    據介紹,法院在審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時,如當事人協議選擇某一域外法或根據衝突法規範確定適用域外法時,需要通過一定的方式和途徑來查明域外法的內容。域外法能否查明、是否得到正確適用,直接影響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的確定,影響案件的最終裁判結果。由於域外法情況複雜、難以準確理解,因而成為長期制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審判效率的「瓶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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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以來,上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審判域外法查明案件總體呈現以下五個特點:

    一是案由分佈廣泛,查明法律趨於精細化和複雜化,反映出涉外、涉港澳台商事主體對上海投資、金融、貿易等領域的全面參與,在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審判中適用域外法的司法需求不斷增長。

    二是查明途徑拓寬,查明方式體現合作性與多元化,實踐中既有法官當庭利用互聯網平台查詢域外法的方式,也有當事人根據公開出版法律學術書籍及本國已生效裁判文書等合理途徑提供域外法律的方式。

    三是查明主體法定,當事人提供與法院查明相結合,上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域外法查明,按途徑可細分為當事人直接查明、當事人委託專家查明、法院委託專家查明和法官直接查明等。

    四是查明結果多樣,成文法和域外判例等均有體現,從查明案例抽樣選取的調研樣本顯示,對域外成文法查明需求佔比68.1%;對判例查明需求佔比25.23%,訟費承擔、仲裁等程序性事項查明佔比4.7%;對國際條約、國際慣例的查明,佔比1.97%。

    五是查明人員專業,專家及服務機構發揮重要作用,當雙方當事人對域外法理解不一時,法院委託域外法查明專家以專家意見書的方式,補充查明域外法律,為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準確適用法律提供有力支持。截至2021年底,華東政法大學外國法查明研究中心已接受上海法院委託查明的案例逾20起。(記者 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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