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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辦法》8月1日起施行

2022-08-02
来源:香港商報網

    記者從深圳市殘聯獲悉,《深圳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發佈,於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據悉,《辦法》共五章二十二條,適當擴大了康復服務對象範圍,並將視力殘疾矯治救助、肢體殘疾矯正救助納入康復救助內容,明確了康復工作具體工作救助流程。

    根據《辦法》,康復救助對象主要為深圳市戶籍0-18周歲(不含18周歲)、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兒童,或持有具備深圳市二級及以上資質的綜合醫院、二級及以上設有兒科的專科醫院出具的醫療診斷結果(1年內有效)的深圳市戶籍0-7周歲(不含7周歲)疑似殘疾兒童。

    《辦法》指出,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基本服務內容包括以減輕功能障礙、改善功能狀況、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為主要目的的手術治療、輔助器具服務、康復訓練及支持性服務等。

    視力殘疾矯治方面:視力殘疾兒童進行先天性白內障、先天性青光眼、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眼腫瘤等矯治手術,經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補充醫療保險、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報銷後仍需個人自付部分的費用,可憑醫院開具的有效票據申請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每人16000元(人民幣,下同)。

    需要人工耳蝸植入及後續服務的:經評估符合植入電子耳蝸條件並符合深圳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聽力殘疾兒童,經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補充醫療保險、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報銷後仍需個人自付部分的費用,可憑醫院開具的有效票據申請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每人15萬元;人工耳蝸處理器升級的,可憑有效票據申請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每人7萬元;保質期、保修期結束後調試及更換電池等配件的,可憑有效票據申請補助,最高不超過每人每年5000元;已享受人工耳蝸植入手術費用補助的殘疾兒童,同一救助年度內不可申請處理器升級、調試及更換電池等配件的補助。

    對於肢體殘疾矯治的,肢體殘疾兒童進行先天性馬蹄內翻足等足畸形、小兒麻痹後遺症、腦癱導致嚴重痙攣、肌養不良、肌腱攣縮、關節畸形及脫位、脊柱裂導致下肢畸形等矯治手術,經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補充醫療保險、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報銷後仍需個人自付部分的費用,可憑醫院開具的有效票據申請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每人16000元。

    此外,《辦法》明確了康復訓練補助標準:0-7周歲(不含7周歲)的救助對象、7-18周歲(不含18周歲)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的救助對象最高補助為每人每年5萬元;7-18周歲(不含18周歲)殘疾等級為三級、四級的救助對象最高補助為每人每年4萬元。(記者 黃鳳鳴)

[责任编辑:严燕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