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記者從宜春市政府新聞辦、宜春市文廣新旅局聯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2019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遊消費潛力的意見》,到2022年,全國將創建100個試點城市和30個示範城市。宜春市是2021年10月被確定為第二批試點城市,創建期兩年,兩年後驗收合格將被確定為示範城市。
宜春市文廣新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易延玲介紹有關情況
宜春市文廣新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易延玲介紹,創建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城市,是國家賦予宜春的一項重要任務;是推動宜春市文化和旅遊產業提質增效、加快打造文化旅遊強市的重要手段;是豐富文旅產品供給、滿足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的民生需求。宜春將全面擦亮生態綠城、禪宗聖地、月亮之都和溫泉之鄉四張旅遊名片,加快打造文化旅遊強市。
易延玲指出,宜春市將從8個方面發力,全面創建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城市,完善政策保障體系;實施消費惠民行動;推進產業融合發展;提高消費便捷程度,開展文化消費進社區、進鄉村,打造便民文化消費網點,提升文化旅遊消費便捷支付水平,對傳統演藝場所、博物館、美術館等文化場館進行改造提升;提高產品供給能力,推動旅遊景區景點的提質擴容,大力推出一批精品鄉村旅遊點。促進假日和夜間消費,重點建設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培育「夜遊、夜娛、夜食、夜宿、夜秀、夜購」等夜間旅遊品牌;加大宣傳營銷力度,提升宜春文旅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吸引更多省內外遊客;規範市場監督執法,進一步保護消費者權益。(郭美勤 喬玲)
發佈會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