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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將全額納入監管

2022-04-14
来源:香港商報網
    4月13日,記者從河南省教育廳獲悉,日前,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科學技術廳、河南省文化和旅遊廳等9部門聯合印發《河南省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依法規範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
 
    《規定》指出,在河南省範圍內審批登記的所有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學科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包括線上和線下)預收費全額納入監管,包括《暫行規定》發佈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訓服務的預收費資金。
 
    《規定》明確,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實行屬地監管原則,各地可結合實際,採取銀行託管、風險保證金的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教育、科技、文旅、體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日常監管。
 
    採取銀行託管方式的,校外培訓機構應在駐地縣(市、區)自主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開立預收費資金託管專用賬戶,將預收費資金與其自有資金分賬管理,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須全部進入本機構專用賬戶,不得使用本機構其他賬戶或非本機構賬戶收取培訓費用,以現金和微信、支付寶等流動支付形式收取的應全部歸集至專用賬戶,做到全部預收費「應託管、盡託管」。託管資金可採用「一課一銷」或按照與授課進度同步、同比例的原則進行資金撥付。
 
    採取風險保證金方式的,校外培訓機構應與駐地縣(市、區)內符合條件的銀行簽訂協議,開立風險保證金專用賬戶,存入一定金額的保證金作為其履行培訓服務承諾和退費的資金保證,不得用保證金進行融資擔保。保證金額度和監管要求由各地確定,最低額度不得低於培訓機構收取的所有學員單個收費周期(3個月)的費用總額。實行銀行託管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訓服務的預收費資金,應採取風險保證金方式進行監管。(王皓萍)
 
[责任编辑:郭昕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