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在河南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河南省司法廳經濟生態立法處處長李大可介紹了《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有關情況。
李大可介紹,《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應當實行綠色辦公,優先採購、使用可循環利用、資源化利用的辦公用品,減少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推廣無紙化辦公。鼓勵其他非財政供養場所推行綠色辦公,減少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
《辦法》第十六條規定依法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製品。商品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嚴格執行國家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的規定,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和包裝廢棄物的產生。鼓勵商品生產者以文字、圖案等方式,增加便於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的設計。鼓勵商品生產者、銷售者採取多種方式對其生產、銷售的產品和包裝物進行回收利用。對實踐中市民群眾網購比較頻繁,而包裝過度導致城市生活垃圾量增加和資源浪費現象,該條規定提出了針對性的方案。居民群眾在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和可降解購物袋等。
《辦法》第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商務等部門應當加強對果蔬生產基地、農貿市場、超市的管理,推行淨菜上市。鼓勵新建、既有大型蔬菜果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按照規劃、標準同步配置果蔬垃圾就地處理設施,實現就地減量。(記者 王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