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生禁駕,對於守法、文明的駕駛人有些遙遠和陌生,但對於一些違法者來說,不僅一生都無法再獲得駕駛資格,而且還要承擔違法所帶來的巨大代價。近日,哈市交警部門公佈了2021年終生禁駕人員名單,57人「榜上有名」。
構成「終生禁駕」的情形有兩種: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是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最小24歲、最大64歲
2021年,哈爾濱市共有57人被終生禁駕,均是在今年被法院判決構成刑事犯罪後依法做出處罰決定的(因存在法律程序時限問題,涉及案件發生的時間絕大多數在2020年)。名單中,年紀最小的為24歲、最大的為64歲。其中,20-30歲(不含30歲)9人、30-40歲(不含40歲)25人、40-50歲(不含50歲)13人、50-60歲(不含60歲)8人、60歲以上2人,年齡自30歲至40歲佔比最大,近43.8%。從違法行為上來看,此次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共計22人;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共計31人;酒後駕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4人。
63歲「老漢」撞人後逃逸 賠償60餘萬元
2020年7月25日4時50分許,時年63歲的孫某某駕駛黑AP55**號比亞迪轎車在友誼東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北十六道街交口處,將騎行共享單車的齊某撞倒,但孫某某不僅沒有下車查看,而是快速繞開被撞人逃離現場。齊某被送至醫院後,檢查出腦脊液耳漏、鼻漏,左側6根肋骨骨折、右頂硬膜外血腫等多處傷情,檢驗鑑定為重傷二級。交警道外大隊接到報警後,立即開展相關偵查活動,於當日將駕駛人傳喚至大隊。據辦案民警介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該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且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要自行賠付高達60餘萬元的傷者費用。一次錯誤的選擇不僅換來了終生禁駕的苦果,也讓其家庭承擔了巨大的經濟壓力。
酒駕撞人後逃逸 需借錢賠付傷者費用
2020年6月28日23時許,王某駕駛黑A5P2**號車輛在達富路由西向東行駛時與一輛摩托車相撞,摩托車駕駛人被撞至路邊溝內,王某駕車逃逸,後迫於壓力向公安機關投案。據其供述,當天22時許,他在工廠宿舍喝了3瓶啤酒後駕車回家,在返回途中與摩托車相撞,慌忙逃離了現場,後經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131.1mg/100ml,屬醉酒駕駛。因摩托車駕駛人傷情嚴重,共需支付40餘萬元的治療費用,這對於務工人員的王某來說根本無法承受,只好向親友借款勉強能夠支付。王某也於2021年被處以終生禁駕的嚴厲處罰。
交警部門表示,被列入終生禁駕「黑名單」的人員,將被實施動態監管,一旦發現其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系統將會自動鎖定不予辦理。同時也提示廣大市民,守法出行是全社會共同的行為準則和責任,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讓我們共同維護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裴振萍 姜文鑫 張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