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山西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李秋柱介紹了教育督導工作改革的有關情況,他表示,這次深化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主要目標是,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蓋、運轉高效、結果權威、問責有力、具有山西特色的教育督導體制機制。
據了解,山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對該省教育督導作出了系統設計,旨在解決長期以來教育督導機構不健全、督學隊伍建設弱化、信息化手段運用缺失、督導權威性不夠、約談問責不力、結果運用不充分等突出問題。《實施意見》共7部分、28條,主要內容集中體現在管理體制改革、運行機制改革、問責機制改革、督學管理改革、督學管理改革等「五項改革」上。
李秋柱表示,在管理體制改革方面,由山西省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長任主任,省政府協助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秘書長和省教育廳廳長任副主任,成員單位擴增至23個。
在運行機制改革方面,通過綜合督導與專項督導、過程性督導與結果性督導、日常督導與隨機督導、明察督導與暗訪督導等「四個相結合」,進一步提高教育督導的針對性、實效性。
在問責機制改革方面,建立教育督導與教育行政審批、處罰、執法等聯動機制,強化教育督導權威性和嚴肅性。
在督學管理改革方面,要求各地督學原則上按與學校數1:5的比例配備,部分學生數較多的學校按1:1的比例配備,督學每年集中培訓時間不少於30個學時。
在保障機制改革方面,要求各級政府應根據本地區教育督導工作的實際需要,將所需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由教育督導機構統籌使用。
山西省教育廳總督學王東表示,強化問責,是這次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重點。《實施意見》提出了八大舉措,包括完善報告制度、規範反饋制度、強化整改制度、健全複查制度、落實激勵制度、嚴肅約談制度、建立通報制度、壓實問責制度,為督導「長牙齒」提供有力保障。(楊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