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在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聯合指揮部新聞發佈會上,鄭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防治所所長梁士傑就公眾關心的口罩佩戴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梁士傑表示,近期在國內發生的多起疫情均是由德爾塔毒株引起的,面對當前的疫情防控形勢,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修訂下發了《公眾和重點職業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和《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防護指南(2021年8月版)》,對普通公眾以及境外輸入和污染傳播高風險崗位人員、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公共場所服務人員等三類重點職業人群戴口罩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建議普通公眾,選用一次性醫用口罩、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護級別口罩(KN95顆粒物防護口罩)。處於人員密集的室外場所,需要佩戴口罩,而此前對室外場所戴口罩則沒有明確要求。這次提出來,在室外,如果人群密集的話要求戴口罩。同時,要求居民家庭配備一些高等級防護口罩,在去醫療機構就診過程中佩戴。
對於其他重點場所崗位人員:境外輸入和傳播風險較高的崗位人員,要求工作期間全程佩戴顆粒物防護口罩。醫療機構直接接觸污染物的醫務人員,接觸潛在污染物的保潔人員、護工、水暖工等,要求在工作期間全程佩戴顆粒物防護口罩。在醫院工作的其他人員,比如保安、導醫等,需要全程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者以上防護級別的口罩。公共場所服務人員在工作期間,要求全程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者防護等級以上的口罩。
口罩的正確使用、儲存和清潔是保持其有效性的關鍵。公眾日常要注意以下事項:一是正確佩戴口罩,確保口罩蓋住口鼻和下巴,鼻夾要壓實;二是口罩出現髒污、變形、損壞、異味時需及時更換,每個口罩累計佩戴時間不超過8小時;三是在跨地區公共交通工具上,或醫院等環境使用過的口罩不建議重複使用;四是需重複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時宜懸掛於清潔、乾燥、通風處;五是戴口罩期間如出現憋悶、氣短等不適,應立即前往空曠通風處摘除口罩;六是外出要攜帶備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裝袋或乾淨的存放袋中,避免擠壓變形,廢棄口罩歸為其他垃圾處理。(鄭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