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深圳前海法院開展執行案款集中發放活動,向14個案件申請執行人共計發放執行案款1億餘元。前海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吳友彬,前海法院執行局部分幹警和申請執行人代表參加了活動。
活動現場,前海法院執行局黨支部書記呂豫軍介紹了今年3月以來,前海法院執行局整治執行款物久拖不處置等執行工作頑瘴痼疾的工作情況。前海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吳友彬向申請執行人代表發放了執行款支票,並作了總結髮言。
吳友彬表示,前海法院作為設立在自貿區的新型法院,一直以來堅持依法平等保護理念,堅持審慎善意文明司法,為自貿區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下一步,前海法院將堅持問題導向,完善《執行繁簡分流規定》《財產保全工作規定》《執行司法救助金管理規定》等制度,健全執行案件規範辦理長效工作機制,強化自貿區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積極延伸司法服務保障職能,打通當事人兌現勝訴權益的「最後一公里」。
為進一步深化隊伍教育整頓工作,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今年3月以來,前海法院執行局持續深入開展涉及執行款物清理工作。主要措施包括:全面清理超過一年未發放執行款的案件,列出台賬由專人負責管理督辦;加強與本院財務部門的內部協調,完善與執行款賬戶開戶行的外部對接,通過壓縮各個環節付款時限,加快執行款收付流轉;對目前可能影響執行款劃轉效率的問題進行梳理分析,完善對策,制定《執行款物管理規定》,嚴格落實「一案一賬號」管理,完善執行款物管理長效機制。
2021年3月1日到6月10日,前海法院執行局共劃付執行款838筆,劃款金額約4.78億元,劃款金額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44%,清理超過一年未付執行款工作中共計發放超過一年未付執行款6055萬元,占需清理比例的70%。接下來,前海法院執行局力爭在隊伍教育整頓收官階段,將除法定原因不能付款外的全部案件款項發放完畢,推動執行款管理進入良性循環軌道。(記者 姚志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