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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與市場監督管理局簽訂《知識產權保護合作框架協議》

2021-04-21
来源:香港商报网
    為持續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新疆高院結合知識產權審判實際,制定關於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若干措施,採取主動延伸審判職能和「已有的保實效、不足的盯落實,空缺的抓發展」的思路,從多個方面繼續推進新疆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進程。
 
 
    4月21日上午,就新疆法院知識產權司法狀況及加強知識產權司法與行政協同保護工作,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召開了新聞通氣會。
 
    會上,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蔣新華介紹了新疆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她說,烏魯木齊知識產權法庭於2020年4月26日掛牌設立。新疆高院持續推進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下發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法院關於在全區法院推進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審判「三合一」工作的實施方案》,進一步推進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審判「三合一」工作。
 
    蔣新華說,2012年以來,新疆法院審理知識產權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共5174件,其中民事案件佔比95%,刑事佔比4%,行政佔比1%。案件總體呈曲線增長態勢,案件發生地相對集中;民事案件中,案件調撤率和自動履行率較高,刑事案件涉案領域及侵犯罪名較為單一且相對集中。
 

新疆高院與市場監督管理局簽訂《知識產權保護合作框架協議》
 
    同時,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先後制定了《關於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數額確定的辦案指南》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知識產權犯罪的量刑指南》,指導新疆法院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依法懲治知識產權犯罪。與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自治區公安廳會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知識產權刑事司法保護聯席會議制度》,形成知識產權刑事司法保護工作的整體合力,紮實開展「雙打」工作,不斷加大司法保護力度。強化行政審判對涉知識產權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職責,妥善處理因行政機關查處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引發的行政糾紛。
 
    為了更好的提升新疆知識產權保護的整體效能,會上,新疆高院與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簽訂了《知識產權保護合作框架協議》。《知識產權保護合作框架協議》具體包括:通過召開聯席會議,協同推進重點工作,開展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經驗交流,加強重大知識產權問題的聯合攻堅,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定期互相通報知識產權案件審判與執法調處情況,分析知識產權行政案件中發生的新問題、新情況,及時將審判實踐中發現知識產權行政行為的普遍性、趨勢性問題向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反饋,促進行政執法標準和司法裁判標準統一。
 
    《知識產權保護合作框架協議》簽訂後,高級人民法院將按照協議確立的五項機制,不斷加強與市場監督管理局的交流合作,共同推進新疆創新驅動發展,優化知識服務環境,形成知識產權保護新格局。
 
 
    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廳級幹部鹿毅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今天與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簽訂了「知識產權保護合作框架協議」,約定今後在建立聯席會議工作、知識產權多元保護、信息及資源共享、強化行政執法與司法審判鏈接以及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合作等領域合作事項,為新疆創新驅動發展,優化知識產權服務環境,完善自治區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提升新疆知識產權保護能力發揮我們應有的作用。
 
    據了解,近年來,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實施新疆知識產權激勵獎勵制度、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和嚴格保護;指導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以及指導和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組織指導知識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以及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等方面,切實履行着應有的職責。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開啟之年,新疆高院將出台「1+N」(升級版)系列實施意見,提升服務告知發展精確度,其中對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為新疆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提出了各項具體的要求。(記者 張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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