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記者從安徽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近年來安徽省跨境電商發展取得顯著成效,特別是去年以來面對突如其來的疫情大考,該省跨境電商實現快速增長,交出了跨境電商交易規模和增幅「雙過百」的優質答卷。2020年,安徽全省跨境電商交易額達到141.7億元,增長101.7%。
安徽省商務廳副團長朱丹此間指出,2021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推動跨境新業態持續健康發展,是實現外貿高質量發展、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應有之舉。
推進安徽跨境電商發展新聞發佈會現場,左起:安徽省委宣傳部新聞發佈處處長武瀟主持發佈會,省商務廳副廳長朱丹,合肥海關副關長謝國柱先後介紹相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孫軍/攝)
他表示,作為跨境電商業務主管部門,安徽省商務廳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與海關、稅務、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緊密協作,共同為全省跨境電商持續健康發展凝神聚力,重點做好3個國家級跨境電商綜試區和9家省級跨境電商產業園建設發展,組織跨境電商知名平台與傳統外貿企業、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內貿電商企業及各跨境電商綜試區及產業園等主體開展專項對接活動,強化物流配套、政策支撐、監管服務、人才培訓、運行監測等方面的工作保障,打造成熟完善的跨境電商產業鏈和生態圈,確保完成2021年全省跨境電商交易額年度目標任務,實現「十四五」時期跨境電商發展「開門紅」。
據合肥海關副關長謝國柱介紹,作為監管部門,合肥海關去年認真落實海關總署監管要求,從優化結構佈局、拓展多元出口渠道和量身定製舉措、全面釋放政策紅利等兩方面全力推進安徽省跨境電子商務業態發展。
2021年,合肥海關結合安徽實際,推出《進一步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八條措施》。該文件主要包含三方面內容,即持續優化通關、監管模式,探索培育跨境電商新功能以及夯實業務運行基礎,提升通關效能。
上述文件明確提出,對安徽省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內不涉及出口徵稅、出口退稅、許可證管理,且單票價值在人民幣5000元以內的跨境電商零售一般出口商品,可採取「清單核放、匯總統計」方式辦理報關手續。
對跨境電商零售一般出口業務,可採取總單作業模式實施監管;合肥關區內轉關運輸跨境電商零售一般出口商品可採用「跨境電商」轉關模式進行轉關。
其中,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所在地海關可將轉關商品品名以總運單形式錄入「跨境電子商務商品一批」,無需隨附紙質轉關申報單及轉關商品詳細清單;跨境電商零售一般出口商品,如不涉及退稅或者能夠提供國稅部門未退稅證明、退稅己補稅證明,經審核為原出口電商商品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內退回的,准予不徵稅復運進境,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商品可單獨運回也可批量運回。(記者柏永 吳敏 孫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