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月25日舉行的深圳市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包含14類38個預警信號的《深圳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規定》將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與原規定相比,新版《深圳市預警信號發佈規定》的預警信號由原來12類31個增加至14類38個,並完善了相關圖標和預警級別內容。
其中保留颱風、暴雨、高溫、寒冷、大霧、灰霾、冰雹、雷電、乾旱、地質災害等10類預警信號,新增雷雨大風、森林火險和道路結冰3類預警信號,刪除火險預警信號,「大風」預警信號更名為「強季風」預警信號,灰霾預警信號取消分級,冰雹預警信號拆分為兩級,健全預警信號發佈、更新、解除及傳播規則,完善了相關防禦措施。
深圳市氣象局副局長蘭紅平介紹稱,新增「雷雨大風」並同時保留「大風」預警信號(更名為「強季風」),是結合深圳氣候特點考慮。這兩個預警信號針對的是不同季節、不同天氣特點的氣象災害:雷雨大風預警主要是針對狂風驟雨同時出現的強對流天氣,強季風預警主要針對的是季候風(冬季冷空氣帶來的大風和西南季風爆發後帶來的大風,通常不伴隨雷電)。
分區預警但不分區停課
《新規定》實行「分區預警、但不分區停課」的停課機制。蘭紅平表示,這一機制有利於學校、學生、家長採取防禦措施,更好地保障學生生命健康和安全,且更符合教育公平及全市教學課程、教學制度統一管理的需要。在去年4月22日舉辦的深圳特殊天氣學校停課問題座談會上,教育部門、學校和學生家長等各方代表絕大多數贊同實行「分區預警、不分區停課」。
值得注意的是,深汕特別合作區位於深圳東面,距離深圳市中心100多公里,天氣情況與深圳大相逕庭,預警信號不能與深圳同步,故不能與深圳同步採取統一的防禦措施。目前深汕特別合作區在氣象災害防禦方面的實踐做法是由應急、規土、教育等部門按照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的相關防禦預案執行,不直接執行深圳本土的預警信號和相應防禦措施。(記者 林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