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下午,河北廊坊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就公眾關心的進京出省政策問題,廊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市政府副市長王凱軍進行了發佈。他說,目前廊坊市轉入常態化高等級疫情防控階段,繼續執行「原則上不進京、非必要不出省」政策。
恢復通勤人員進京通勤
對通勤人員(除固安)1月19日起首次進京的,需持工作證明、居住證明、72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之後每次進京可持14日內核酸陰性證明。
對進京出省的非通勤人員
確有重要特殊事由進京出省的,落實「四必」措施,查驗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其中對進京人員通報北京對應檢查站,納入北京市疫情防控機制。
對貨運車輛
針對貨運車輛,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查驗環節,保障快速通行。對來自國內低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貨車,不需要任何證明,快速放行;對來自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貨車,只查驗72小時核酸陰性證明,可直接通行。針對廊坊牌照進京的貨車,增加查驗《通行證》,對省、市、縣、鄉鎮、街辦處或各級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和蓋章的《通行證》,全市各檢查站點互認互通。(記者 楊秀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