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17場新聞發佈會上,北京市委宣傳部對外新聞處處長田偉介紹,為進一步做好外防輸入工作,規範香港入境進京人員核酸證明制式,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經商有關部門,決定進一步統一香港入境進京旅客遠端核酸檢測措施,具體內容如下:
自1月27日零時起,自香港直航入境北京的旅客,必須持有香港特區政府認可的醫療機構發出的7天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由報告發出時間起計,報告封面須包括姓名、證件號、採樣方式、採樣檢測時間、檢測結果、報告發出時間、報告人簽名等中英文信息)。航空公司將在登機時查驗有關證明,不符合條件者將不予登機。入境進京後須嚴格遵守首都疫情防控政策規定。
田偉提示擬從香港入境進京的旅客朋友,請提前了解首都防疫政策,及時到香港特區政府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並主動索取包含統一制式封面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自覺配合登機查驗工作。(記者 楊凌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