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龍岩市人社局發出消息,為加大穩就業工作力度,推動企業穩崗擴崗,近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制定下發《關於組織實施以工代訓政策支持企業穩崗擴崗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力支持企業以工代訓。
《通知》提出,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就業扶貧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以及參保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可根據吸納人數給予生產經營主體以工代訓補貼,政策執行期為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受理期限至2022年3月;對中小微企業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可根據新吸納人數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對受疫情影響出現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根據組織以工代訓人數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受疫情影響較大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遊、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納入補貼範圍,政策執行期為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受理期限至2021年3月。《通知》明確,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行業以工代訓補貼與2020年困難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補貼不重複享受。
《通知》規定,生產經營面臨暫時性困難企業名單以2020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連續兩個季度下降20%及以上來確定,企業劃型根據閩人社文〔2020〕36號規定的享受減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類型確定;企業和職工在2020年6月30日前已在本市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且在申請以工代訓補貼當月繳納失業保險費;企業提供參加以工代訓職工申請補貼月份的發放工資銀行對帳單明細(申請補貼月份以政策執行期為准),且月工資應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據悉,本次政策按每人每月500元標準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勞動者在不同生產經營主體就業的,申請補貼的月數總和不超過6個月,單個企業在政策執行期內最高補貼30萬元。困難企業以工代訓、中小微企業新吸納特定群體的,可在10月31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兩次申請,也可一次性申領全部月份以工代訓補貼;個別企業若遇特殊情況,也可在2021年3月前一次性申領全部月份;其他類型企業可按月申請,也可按時間段申請。符合條件的生產經營主體應及時登錄“福建省補貼性職業培訓管理平臺”(zypx.fjrst.cn),向註冊地所在的市、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交申請報告、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上月發放工資銀行對帳單、生產經營主體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張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