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姚志東 報導:為便於深圳全市法院在疫情期間正確把握相關指示精神、對涉疫情案件嚴格適用法律、司法解釋及相關規定,近日深圳市中院刑二庭彙編《依法懲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刑事審判手冊》,並下發全市法院刑事審判部門,為依法從快從嚴從重打擊涉疫情違法犯罪審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020年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席捲中華大地。此次疫情,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在我國發生的傳播速度最快、感染範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2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強調,要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因此,必須充分發揮司法尤其是刑事審判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審判手冊收集整理了疫情以來,國家領導關於疫情防控的重要講話,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相關決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中央機關下發的關於打擊妨害疫情違法犯罪的各類通告、典型案例,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防控疫情的決定,廣東高院、廣東省檢察院等下發的關於打擊妨害疫情違法犯罪的通知、通告、細則、意見級典型案例,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決定和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條例,深圳中院、市公安局發佈的通告等,並根據深圳法院審理的已生效的涉疫情犯罪案件編寫了典型案例。此外,還將常見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所涉及的刑法條文及相關重要司法解釋進行了節選和彙編。在體例安排上,分成習近平總書記講話、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法律文件、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三篇。
刑二庭負責人表示,在「以審判為中心」改革進程中,審判手冊不僅可以供全市法院刑事審判工作人員運用,同時也可為全市司法機關在打擊涉疫情違法犯罪中作為工具書參考使用,確保疫情期間從嚴從快從重打擊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和正確適用法律的有機統一,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尤其防疫效果的高度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