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3月26日,江西省省長易煉紅簽發第244號江西省人民政府令,在全省正式施行《江西省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辦法》。
《辦法》共計十九條,對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行為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一是明確禁食野生動物範圍。即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本省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國家公布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省有關規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同時要求列入《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的物種,按照《全國人大決定》進行管理。二是強化對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的監督管理。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製作的食品;不得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的名稱、別稱、圖案等製作廣告、招牌、菜譜等招攬、誘導顧客食用;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的陸生野生動物;禁止網絡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場、餐飲場所等交易、消費場所以及運輸、倉儲、快遞等經營者為非法食用野生動物和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交易或者消費服務。三是從實際出發,盡量減輕對社會的影響。《辦法》並非一概禁止野生動物的利用,對於因科學研究、醫用藥用、展演展示、旅遊觀光、物種保護、種源繁育、文物保護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的,應當依法依規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檢驗制度;對於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動物和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的水生動物、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適用國家漁業法、江西省漁業條例;列入江西省級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的水生野生動物,適用江西省實施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列入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公布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適用國家畜牧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四是要求政府部門必須加大扶持力度。指導、幫助因執行《辦法》受影響的農戶調整、轉變生產經營活動,並根據實際情況,在就業培訓、社會保障、融資、稅收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支持。(郭美勤 鍾南清 劉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