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楊凌雲 報導:3月23日下午,在北京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第59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上,北京海關副關長高瑞峰首度对嚴格入境人員檢驗檢疫、嚴防疫情境外輸入的相關工作細節进行了介绍。
北京海關副關長高瑞峰
高瑞峰表示,面對國際疫情快速蔓延帶來的輸入性風險明顯增加的形勢,北京海關在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和海關總署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領導下,根據《國境衛生檢疫法》《傳染病防治法》以及《國際衛生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要求,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工作,優化防控策略,落實防控舉措,增強針對性和有效性,堅決守好口岸入境防線,全力防範境外疫情輸入。
據高瑞峰介紹,首先要對入境人員在檢疫篩查環節落實「三查」。
嚴格查驗入境人員健康申報,實施健康申明卡「二次審核」,確保信息可追溯、責任可追究。實施兩道及以上的體溫篩查,對重點人員在「紅外測溫+點溫槍測溫」的基礎上,用水銀溫度計進行複測。通關現場測溫設備每天進行5次以上校準。實施醫學巡查,在每一個旅檢通關現場都安排專業人員開展醫學巡查,重點巡查出入境人員是否有發熱、乏力、咳嗽等癥狀。
在檢疫排查環節落實「三排」。對重點人員嚴格實施流行病學排查,詳細詢問出入境人員的基本信息、傳染病癥狀、旅行史/居住史、接觸史/暴露史等相關信息,做到疑似能定位、確診可追溯」。嚴格實施醫學排查,根據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實施體溫複測、肺部聽診等醫學檢查。嚴格實施採樣檢測排查,對有癥狀者,採集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樣本送實驗室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在檢疫處置環節落實「一轉運」。對入境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有發熱和呼吸道癥狀者,一律轉運定點醫院或移交地方聯防聯控機制實施隔離觀察並做好交接記錄。對其他人員,按照聯防聯控機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地方有關部門。
通過以上措施,努力做到「四早」,即: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治。
高瑞峰表示,3月16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海關總署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 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北京海關將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及時、從嚴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引導出入境人員配合接受海關國境衛生檢疫,切實築牢國境衛生檢疫防線,堅決遏制疫情通過口岸傳播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