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2月20日,記者從成都海關官網看到,為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有效降低疫情對經濟的影響,助力企業復工復產,促進四川外貿平穩發展,成都海關公布了《應對疫情影響促進外貿穩增長措施》,該措施共8個方面22項具體措施。
記者看到,8個方面涉及快速通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資進口;發揮「互聯網+海關」作用,提升便企便民水平;加大稅收征管支持力度,助力企業緩解資金困難;優化加工貿易管理,助力加貿產業發展;提高監管效能,助力企業擴大產能;提高生活物資通關便利化水平,助力保供穩價;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助力企業脫困;提升服務水平,着力解決企業實際問題等。
措施提出,為保障疫情防控物資進口,開設綠色通道,在通關現場設立疫情防控物資及生產原料快速通關專用窗口和綠色通道,實行特事特辦、即到即提,實現通關「零延時」;簡化審批手續,對用於疫情防控的疫苗、血液製品、試劑等特殊物品進口,可憑省葯監部門證明和省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出具的通關證明文件予以放行,免予衛生檢疫審批。
發揮「互聯網+海關」作用,推行海關業務在線辦理,充分利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互聯網+海關」平台、電子口岸等線上平台辦理報關、繳稅、企業備案、原產地證申領及打印、減免稅、海關審價、暫時進出境確認和延期等各類業務;簡化企業變更手續;優化海關查驗模式。
在助力企業緩解資金困難方面,落實落細稅收減免政策,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進口的疫情防控物資實施更優惠的稅收政策,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對符合免稅政策的原產美國的疫情防控物資,不實施對美加征關稅措施;延長稅款繳納期限,免徵滯納金,對於繳款期限屆滿日在2020年2月3日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復工日期期間的稅款繳款書,可順延至復工之日後15日內繳納稅款,期間產生的滯納金予以免徵;同時,加快辦理減免稅手續。優先辦理符合政策的企業進口復工複產所需鼓勵類設備減免稅手續和疫情防控物資及生產設備歸類預裁定。
在助力加貿產業發展方面,成都海關將延長受疫情影響的相關業務辦理時限,減少下廠稽核查,支持綜保區擴大產能。在助力企業擴大產能方面,加快驗放進口生產設備和原材料,支持企業擴大出口。
在保供穩價方面,成都海關着力提高生活物資通關便利化水平,促進農產品食品和生活物資擴大進口,支持生豬生產加快恢復產能;在助力企業脫困方面,成都海關實施延長滯報金起征時點,推行主動披露和容錯機制,從簡從快辦理行政處罰,同時將強化口岸監管嚴厲打擊違法行為。(郭代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