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2月11日10時,鹽亭縣法院第四審判庭正在開庭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原被告和代理人的影像出現在電腦顯示屏上。疫情防控期間,為了兼顧保護當事人訴訟權益和落實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鹽亭縣法院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決定採取互聯網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据了解,該案原定於2020年2月中旬開庭,開庭時間正處疫情期間,雙方當事人客觀上無法到庭參加訴訟,鹽亭縣法院迅速啟動「雲上法庭」網上遠程開庭系統,審判工作由線下迅速轉到線上,確保公平正義不遲到。 「我們通過以雲庭遠程網絡直播開庭的方式開庭,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4條的規定,今天鹽亭縣人民法院金孔法庭在第四審判庭公開審理原告何某某與被告喻某某離婚糾紛一案,現在開始開庭。」鹽亭縣法院金孔人民法庭庭長王益波通過「雲上法庭」視頻向雙方當事人宣布開庭。
庭審過程中,原被告通過登錄微信小程序參與了案件庭審。雙方當事人在線先後宣讀了起訴狀和答辯意見,向法庭出示了證據,並對證據進行了質證,發表了法庭辯論意見。 雙方當事人通過「筆錄在線會簽」功能,對開庭筆錄進行了線上核對、簽字確認。庭審中,王益波說,「根據剛才他們組織雙方當事人的調解,現在雙方當事人已達成一致意見,而且雙方對調解的內容一直予以認可,本院對調解內容進行了審查、核實,已准予雙方達成的協議作為法院在出具文書的內容,出具相關的法律文書。法庭事實調查、法庭辯論、陳述意見等環節有序進行,現場畫面清晰,語音清亮,系統運行暢通無阻,僅用時三十分鐘即完成了庭審全部環節 。鹽亭縣法院金孔人民法庭庭長王益波告訴記者:「在疫情防控期間,為了確保民事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減少人員聚集,方便當事人參與訴訟,他們採取「雲庭」遠程視頻直播的庭審方式進行公開開庭。」
在疫情防控期間,鹽亭縣法院充分利用「雲上庭審」等平台辦理網上立案、調解、審判和執行,讓技術多服務,讓群眾少跑路,不僅做到防控、審判工作兩不誤 ,更方便了當事人訴訟。原告何某某原以為這次疫情這麼嚴重,他的案子可能會受到影響,沒想到疫情期間本人不到法院,用手機登錄微信小程序法院就把庭開了。「為方便當事人訴訟,降低訴訟成本,法院將在繼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時,確保訴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真正做到防控、審判工作兩不誤。」承辦法官王益波說:「通過在線調解,雙方當事人無須到法院,在家用手機即可實現與調解員、對方當事人的「面對面」溝通協商,調解成功後在線生成調解筆錄,雙方網上簽字確認即可。下一步,鹽亭法院將以此次網絡庭審為契機,進一步推廣互聯網法庭網上辦案的工作經驗,進一步深化智慧法院建設,為當事人提供司法服務便利的同時,也為全縣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法院力量。(張麗 張寶杉 尚光沄 衡廷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