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操端晶 報導:12月23日,江西南昌市召開生態環境執法與水污染防治情況新聞發佈會,截至目前,南昌市環境違法已立案233件,作出行政處罰231件,執行到位案件190件,結案案件161件,對342家企業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189家已經整改到位,153家企業正在整改。
多法並施貫徹環境保護
南昌生態環境局章美良表示,自2015年起施行新《環境保護法》後,國家、省、市相繼制訂、修正、施行了一系列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南昌市結合國家、省出台的新法律法規,開展清理涉及生態環境的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工作,為加強生態環境監管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
為了扭轉生態環境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現象,南昌市做到違法必罰,並且加大了懲罰力度,嚴格執行新的《環境保護法》,建立公共檢測預警機制、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擴大環境公益訴訟主體、按日連續計罰無上限等。同時建立了信用體系,在江西省「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南昌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系統、南昌市企業監管警示系統、中國南昌和綠色南昌網站對行政處罰信息、紅黃牌信息、信用黑名單信息等依法進行社會公開。
分類執法保護企業運行
南昌市在開展生態環境監管和執法過程中,針對企業的具體環境行為區別對待,分類處置,堅決不搞「一刀切」。組建局案審委員會,對所有行政處罰案件,集體研究,集體決策。規範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按照國家生態環境部的指導意見,明確了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等6種從重處罰的情形、主動消除或者減輕環境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等4種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等情形,嚴格執行查處分離、執法迴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
南昌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局負責人熊清平告訴記者,在執法過程中,該局經常性採取召開企業管理人員座談會、上門調研、發放徵求意見建議表等方式,了解企業在環境管理上的需求、意見和建議,然後集中研究,帶普遍性的共同需求或疑問統一服務,個體性需求或問題採取「一企一策」的方式給予服務。同時製作了《企業環境保護行為規範》彩色折頁,將企業應該規範的環境行為全部載明,發放到企業,便於企業事先開展環境行為「全面體檢」,事先就知道哪些必須做,哪些不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