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貴州流出的水都是好水,全省地表水水質總體優良,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31日下午,貴州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陳程在此間發佈《2018年貴州省生態環境狀況公報》時表示。
陳程舉例說,2018年2月,由雲、貴、川三省人民政府達成共識,簽署《赤水河流域橫向生態補償協議》,率先在長江流域建立第一個跨省生態補償機制。主要安排是,雲南、貴州、四川三省將按1:5:4的比例,共同出資2億元設立赤水河流域水環境橫向補償資金,建立雲、貴、川赤水河流域跨省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搭建合作共治的政策平台,實行流域環境保護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環評、統一監測、統一執法,形成赤水河流域上下聯動大保護格局,共同提升赤水河流域環境保護整體水平。
陳程認為,此舉破解了赤水河上下游、左右岸之間產業布局、環境准入、污水排放標準、環境監管執法尺寸、環保資金投入力度不一致而帶來的環境監管難題,實現省與省之間的相互約束和相關管制。建立了「權責對等,合理補償」的工作制度,實現水質改善、水量保障帶來的利益,水質惡化承擔相應懲處,促進了流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建立聯防聯控和環境信息共享機制,實施流域上下游環評會商及環境污染應急聯動,優化提升流域的生態安全格局。
赤水河流域跨省生態補償機制試點 或將為全國多省生態補償積累經驗
貴州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陳程(左二)
陳程指出,通過建立赤水河跨省生態補償機制,雲、貴、川三省統一共識,凝聚合力,明確了構建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為共同目標,有力地推進赤水河流域生態保護,形成了成本共擔、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護和治理長效機制。2018年赤水河流域水質總體良好,所有監測斷面均達到或優於規定水質類別,出境斷面水質穩定達到II類,獲得「中國好水」優質水源地稱號,仁懷市榮獲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表彰,赤水市被命名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創新實踐基地。赤水河作為全國首個跨省流域的橫向生態補償機制試點,為全國下一步探索建立多省生態補償積累了寶貴經驗。
好山好水出好酒,赤水河流域湧現諸多美酒:茅台、習酒、紅花郎、國台等。
全省地表水水質總體優良 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總體優良
赤水河畔的茅台是中國白酒NO1.
陳程指出,2018年是貴州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發展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年。貴州省緊緊圍繞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的安排部署,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着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在全省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確保了全省生態環境質量保持良好穩定並持續改善。主要成果如下:
一是全省地表水水質總體優良。主要河流監測斷面中97.4%達到Ⅲ類及以上水質類別(即監測斷面優良比例為97.4%),同比(與2017年相比)上升2.7個百分點;主要湖(庫)監測垂線中92.0%達到Ⅲ類及以上水質類別,同比上升8.0個百分點;14個出境河流斷面全部達到Ⅲ類及以上水質類別,赤水河獲「中國好水」優質水源地稱號。
二是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9個主要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在100%。76個縣城138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全年個數達標率和水量達標率均為99.7%。
三是全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總體優良,9個主要城市AQI優良天數比例平均為97.8%,同比上升1.3個百分點,AQI優良天數比例最高為興義市(99.7%),最低為安順市(95.9%);9個主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首次全部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
四是全省9個主要城市聲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晝間區域平均等效聲級為55.3分貝;晝間道路交通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68.2分貝;功能區聲環境晝間監測點次達標率平均為98.4%,夜間監測點次達標率平均為71.2%。
五是全省輻射環境質量總體良好,國家及省級重點輻射污染源在環境風險可控範圍內運行。
以「雙十工程」為抓手 貴州污染防治效果明顯
陳程透露,「雙十工程」是貴州省委、省政府針對制約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質量的突出污染問題,每年排出治理任務,由省級領導負責督查,當年完成的一項工作機制,體現了堅持問題導向和釘釘子、求真務實的作風,通過突出問題的解決,推動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深化,推動突出問題持續解決。貴州省環境保護廳把抓好「雙十工程」作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舉措,措施有力,效果明顯。截止目前,完成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20個,完成磷化工、火電、煤礦、水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氮肥、有色金屬、鐵合金、釀造、屠宰等十大行業治污減排工程1287家,實現達標排放。2019年「雙十工程」正在按時序推進。
據悉,2018年,貴州省實施環境違法聯合掛牌督辦104件,約談企業482家587人次,問責15人。認真落實環境保護失信「黑名單」制度,繼續推進貴州省企業環保「黑名單」制度的實施,發佈第五批環境保護失信黑名單信息,172家違法企業納入失信「黑名單」管理,督促企業持續改進環境行為,自覺履行環境保護法律義務和社會責任。(張涵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