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會現場
【香港商報網訊】為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民警執法權威,吉林省公安廳制定出台了《吉林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實施辦法》。5月28日,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吉林省紀委監委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組長、省公安廳黨委委員許柏峰就《實施辦法》進行解讀,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總隊長馬競飈、省公安廳法制總隊副總隊長孫婷婷一同出席並回答了記者提問。
據悉,《實施辦法》共33條,從組織及職責分工;維權範圍、情形及處置;公安民警依法履職免責;維權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強化了組織領導。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均成立由「一把手」挂帥、相關部門警種為成員的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加強領導,完善機制,高效運作,為維護公安民警執法權威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二是擴大了維權範圍。首次將輔警和公安民警近親屬納入維權保護對象。
三是明確了維權情形。《實施辦法》明確列舉了應當積極維護公安民警執法權威的情形,不僅將公安民警受到暴力襲擊、聚眾哄鬧等情形納入維權受理範圍,同時將受到威脅、恐嚇、侮辱、誹謗、騷擾、誣告陷害、打擊報復、惡意投訴炒作、個人隱私被侵犯、被錯誤追究責任或者受到不公正處分、處理等列為侵犯公安民警執法權威的具體情形。四是健全了維權機制。對公安機關加強公安民警執法執勤安全防範提出要求,同時對公安民警執法權威受到侵犯後的法律援助、醫療救治、撫恤慰問、澄清正名、免責容錯、案件督辦等做出了系統、全面的規定。五是啟動了正當執法免責保護。
《實施辦法》中明確列舉了民警執法權威被侵犯的9種行為:一是受到暴力襲擊的;二是被車輛衝撞、碾軋、拖拽、剮蹭的;三是被聚眾哄鬧、圍堵攔截、衝擊、阻礙的;四是受到扣押、撕咬、拉扯、推搡等侵害的;五是民警及其近親屬受到威脅、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的;六是民警及其近親屬受到誣告陷害、打擊報復的;七是被惡意投訴、炒作的;八是民警及其近親屬個人隱私被侵犯的;九是被錯誤追究責任或者受到不公正處分、處理的。這九種行為一旦發生,公安機關將依法啟動維權程序。
吉林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總隊長馬競飈回答本報記者提問
吉林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總隊長馬競飈在回答本報記者關於「剛剛了解了《實施辦法》出台的背景,現實中也在新聞上看到一些關於侵犯民警執法權威典型案例的報道。請介紹一下當前吉林省此類違法犯罪問題的現狀,以及依法處理情況?」的問題時說,以2018年為例,全省共發生侵犯民警執法權威案件712件。這也就是說,幾乎平均每天都有兩起此類案件發生。其中百分之八十以上是行為人當場使用暴力,共造成512名民警受傷,1名民警犧性。這個數字雖然在全國各省份橫向比較並不是十分突出,但與吉林省歷年發案情況相比,仍呈上升之勢。從公安機關依法維權的情況看,2018年共依法處理此類違法犯罪人員940人,其中行政處537人,追究刑事責任403人。通過依法維權,有效地遏制了此類違法犯罪問題的發生。(冀文嫻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