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原白玉鄉羅家鋪村違規擠佔、挪用公益林資金132936元,用於購置防火器材和村級運轉等支出,村支部書記李某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12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3月25日,綏寧縣紀委監委公開通報2019年第二期生態扶貧專案資金集中治理典型案例,這一案例釋放了生態扶貧領域有線索必查、一查到底、絕不姑息的強烈信號。
今年以來,綏寧縣紀委監委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為期三個月的生態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集中治理,通過線索摸排一批、案件篩查一批、資金退還一批,扎實推進集中治理工作開展,取得較好效果。
聚焦重點行業,線索摸排一批。對縣林業局、縣財政局等單位近3年來的生態扶貧專案實施情況進行摸底,同時逐項目對標對表開展自查;對產業扶貧集中治理發現的涉及生態扶貧工程專案線索再「追蹤」,提升線索核實率;開展「互聯網+監督」數據比對,讓生態扶貧專案落地安上「電子眼」;發揮村級紀檢監督員「探頭」作用,入戶抽查生態保護補償金「一卡通」發放情況,廣泛收集問題線索。1至2月,排查生態扶貧專案307個,農村紀檢監督員隨機抽查生態管護員106戶,發現線索3起,立案1件。
聚焦精準執紀,案件篩查一批。重點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對2018年來查處的涉及生態扶貧專案資金案件逐一篩查,緊盯虛報冒領、挪用和貪污侵佔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生態管護員選聘續聘不精準、優親厚友等問題,聚焦案件事實是否查清、定性是否精準、社會效應是否良好,嚴把事實關、處理關,確保辦鐵案、辦群眾滿意案,實現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1至2月,該縣排查生態扶貧專案案件6件,加重處分2人,通報曝光3人。對2018年以來辦結的扶貧領域案件,凡是涉及向扶貧資金「伸手」的,逐個清繳到位,逐一退還,共清退資金生態扶貧專案資金4.56萬元。(劉洗湧 李斌 袁立秀 唐婷)